根据《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已经组织验收的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情况及结果(见下表),向社会公示。对公示项目验收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委提出,我委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地址:杭州庆春路216号405室
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电话:0571-87709394 0571-87709130(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电子邮件:kjc@zjwjw.gov.cn
序号 | 计划编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负责人 | 公示开始日期 | 公示结束日期 |
---|